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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标的

由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发行,印有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字样及编号的标准银或印有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logo及编号的臻品银(包含客户定制的个性化白银)。

二.回购方式及流程

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客户为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交易商的,可以将持有的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投资白银存放在其交易账户中,在价格适当时自行卖出。具体流程如下:

2. 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客户可以通过交易所或会员单位进行回购,直接送货到交易所或会员单位的,回购价按照当时交易所官网公布的臻品银回购价计算;直接将标准银(臻品银)邮寄到交易所的,则按货到签收时官网公布的臻品银回购价计算。

具体流程如下:

直接送货/邮寄到交易所或会员单位的:

备注:

寄回交易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1号金融科技大厦11楼现货服务部收
现货服务部联系电话:0755-8826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