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8 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于 9 月 28 日正式发布实施,有效期为 5 年。新规明确了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监管等内容,并增加了贷款业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
变化一:人才住房明确纳入支持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为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变化二: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还贷
据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公积金贷款 " 代际扶持 " 制度,体现家庭代际成员间的互动扶持,新规在原来父母支持子女贷款或还贷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这样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变化三:明确贷后变更业务范围
该负责人介绍道,为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能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贷后服务,新规明确了贷后变更业务范围,从制度上保障职工权益。
深圳公积金中心还为职工提供了便捷的办事渠道,目前职工可直接通过深圳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对冲还贷、贷款缩期等 5 类贷后变更业务,无需再到柜台提供任何材料办理,极大地降低了办事成本。
变化四:违规操作 5 年内不予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有部分职工违规通过临时提高缴存基数、突击补缴、挂靠缴存等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这种行为对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影响了合规缴存职工的权益。为强化对该类行为的监管,贷款新规增加了账户存疑审查机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在 5 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新规对职工的信用标准予以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贷款。
该负责人表示,自 2012 年 9 月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只要能满足贷款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也一直实行 " 应贷尽贷 ",并通过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渠道,帮助缴存职工在深圆梦安居。
截止 2017 年上半年,深圳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 14.4 万笔,累计发放贷款资金达 821.22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