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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场历时5年的“红罐之争”终于落下帷幕!最终结果: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这一结果为旷日已久的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中国商业史上最具代表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终审判决认为,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事件

 

  红罐之争闹到最高法

 

  长期以来,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之争,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终审

 

  双方可共享包装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识产权纠纷常产生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之下,权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织在一起。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曾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

 

  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涉诉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一些关切与担忧,还有可能损及企业的社会评价。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以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尽管这场官司已经落幕,加多宝与王老吉多年相爱相杀的大戏接下来会怎么演呢?“红罐包装”的意义或许不再重要了。那么问题来了,大家是喝王老吉还是加多宝?!更多关于贵金属投资现货白银交易的知识及贵金属的最新进展、行情分析,敬请关注斗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