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
为了控制和防范风险,根据《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在原有强制平仓规则的基础上,自2017年6月23日起,对全部交易品种增加实时强制平仓措施:
交易所有权对交易风险率≥97%的交易商采取实时强制平仓措施。开市过程中,交易商的交易风险率≥97%,交易所将对其采取实施强平措施,并使其交易风险率降至≥97%以下。若被实时强平的交易商在上一交易日收市时风险率≥90%,在当日15:30分时,交易风险率仍达到90%以上,交易所将继续进行强制平仓。由此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商自行承担。交易商应根据账户的风险情况做好资金安排及风险控制。
该措施如有变更,交易所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